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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醫在未獲得病人同意之下,擅自篩檢愛滋病毒(HIV),遭高雄市衛生局開罰3萬元,創下國內挨罰首例。
只因為是「同志(同性戀)」,就醫竟被胡亂檢驗愛滋?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今年初在未獲得病人同意之下,逕行為其抽血篩檢愛滋病毒(HIV),經當事人投訴,遭高雄市衛生局開罰3萬元,創下國內首起開罰案例。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強調,尊重衛生局的裁罰,依法醫療院所進行所有篩檢前,都須當事人知情同意。
投訴的陳姓男子本身是出櫃同志,今年年初到高醫泌尿科求診,當時向醫生大方表明自己同志身份,沒想到,醫師要求他必須接受篩檢,否則不願意幫他動手術,男子雖被迫簽下同意書,但因不滿遭歧視憤而轉往他院治療。
事後,陳姓男子二度因腎結石到高醫就診,醫院卻在未告知他的情況下,逕行為其抽血進行愛滋病毒篩檢。高雄市衛生局最後以違反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」開罰3萬元,創下國內醫院挨罰首例。
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,經瞭解,高醫坦承是當初資訊系統設計不當,才會造成篩檢流程未遵守相關法令,院方表達願意改善、也願意接受處罰,疾管署也尊重衛生局的裁罰。
莊人祥強調,依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」規定,醫療院所無論基於何種理由,替病人進行愛滋病毒篩檢之前,都必須事先告知檢驗目的及諮詢,經當事人「知情同意」後才能施行,否則就可開罰3萬至15萬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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