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www.coolloud.org.tw/node/84554
●流鶯MIKO第二次準備程序庭庭後聲明● 【案情提要】
50歲的流鶯MIKO,去年10月在網路論壇刊登服務訊息,遭台北市警局昆明派出所警員網路釣魚,以觸犯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》第29條移送地檢署偵辦。我們曾表達訴求,希望檢察官應通盤考慮性工作者處境,在沒有合法性交易工作空間前,不應用兒少29條濫刑濫訴。然而遺憾的是,MIKO還是遭到起訴,於昨天(3/9)下午3:00開第二次準備程序庭,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與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 2011年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修法後,台灣早已有性交易合法法源,地方政府卻沒有落實性交易地點設置的政策。在沒有性交易合法空間的不良政策結構下,最被剝奪的就是底層性工作者─流鶯的站街候客空間。MIKO就是因為家庭經濟貧窮而下海謀生至今30餘年,即將面臨的刑責將讓MIKO的生活雪上加霜。這是從國民黨郝龍斌執政再到柯P上任一年來,共同製造出來的惡果! 【反娼派檢察官劉承武:MIKO是危害社會的「危險犯」】
3/9開庭時,眼尖的MIKO一眼就認出來檢察官是曾經在2009年與她在公視「有話好說」同台辯論「性交易除罪化:娼嫖都不罰,是兩性平等,還是天下大亂?」,持反娼派立場的劉承武檢察官。劉承武早在公娼抗爭期間就與日日春交鋒過,如今更是一貫過去一副自以為正義的好人模樣,要MIKO認罪並改過自新。然而,在MIKO表明完不認罪的立場與訴求後,一再搖頭、翻白眼,態度十分惡劣。 開庭過程中,劉承武甚至輕蔑諷刺地笑著說:「刊登廣告有社會危害性,嚴格說是危險犯,社會的善良風俗要靠法約來建立。你們(指日日春)會說不是都除罪化了嗎?但是在非特區,特區外的地方還是有善良風俗要保護啊!」完全不看這就是因為2011年藍綠兩黨合力修出一個「表面合法」的爛法條!身為檢察官的劉承武,比誰都清楚色情行業是掃也掃不完的,不根本檢討法律與提出對策已經夠糟糕了,卻還反過來再次污名性工作者是危害社會的「危險犯」,自以為是正義的化身,卻是踩著弱勢成就自己! 【兒少29起訴:MIKO堅決不認罪,要柯P落實性交易合法化】
面對劉承武的不友善,流鶯MIKO依然堅持不認罪的立場:「我承認我從事性交易,但是我對檢察官用兒少29條起訴不認罪」。MIKO不認罪的原因是她認為現在最關鍵的是「性工作者沒有合法的工作空間」,台北市政府不僅不積極面對如何落實性交易合法化,還放任警員用兒少29條來打壓底層性工作者生存本身就是一件非常荒謬的事! MIKO的不認罪,正是不願意臣服於這樣的扭曲結構,助長地方政府可以繼續擺爛,並且與警政司法系統共謀的歪風。面對落實性交易合法化,目前的關鍵在於「地點要在哪」的爭議,而對此MIKO有豐富的社區經驗可以提供給北市府參考,她認為應該「用溝通取代取締與檢舉」,作為促成性交易合法化落實的第一步,更詳細的內容請參考:《柯P別虛偽,落實性交易合法化!》 http://www.coolloud.org.tw/node/84554接下來在三月底前,本案就會進入辯論庭的程序,緊接著在四月初會宣判。在劉承武檢察官火力全開、捍衛踩著弱勢的「正義」下,MIKO幾乎必輸無疑,即將面臨隨之而來的刑期與罰金,請大家持續關注!
|